
12月15日,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办的“2025信用修复论坛暨《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研讨评审会”顺利举行,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尚伟龙主持会议。

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济南等地设立线下会场,汇聚了各相关单位代表、有关省市信用行业社团组织、行业专家学者、标准起草组成员及参编单位代表等近120人参与。会议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量信用分委会副主任委员吴晶妹,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首席专家、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林钧跃,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王伟,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周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信用研究室博士赵燕,北京信用协会会长安明,厦门国信信用大数据创新研究院院长、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曾光辉,济南市诚信建设促进会会长刘风,成都信用协会秘书长韩清华等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围绕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及企业信用修复落地实施展开深入探讨,并对起草的《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实施指南》团体标准进行研讨。

在论坛研讨环节,中国人民大学吴晶妹教授指出,信用修复是失信主体对其失信行为进行纠正的自我管理行为,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新办法体现了政策关怀和发展方向,对失信主体具有正向引导作用,同时为市场树立了诚信经营的明确信号。其核心要点包括:一是失信主体需主动采取措施,清除或降低因失信行为对被侵害主体造成的损失;二是失信主体应通过实际行动减少对他人的负面影响;三是失信主体需努力获得被侵害者的谅解,以实现真正的信用修复。这一过程不仅是失信主体的自我救赎,也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她还指出,当前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更多关注监管者自身的动作,如失信公示流程、失信界定标准等,而在失信主体的自我修复和社会监督方面涉及较少,对失信主体是否获得对方谅解、清除侵害程度等内容的规定较为薄弱,第三方监督力量和社会约束机制的建设仍有待加强。她建议,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对失信主体自身修复活动的具体指导,推动其更深入地参与信用修复。同时,加大对第三方监督力量的建设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信用修复环境。在激励包容的同时,继续保持对虚假行为的严格底线,确保信用修复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厦门国信信用大数据创新研究院院长曾光辉分享了信用修复的实际操作经验,探讨了信用修复的难题,并详细解读了新的《管理办法》。他指出,《管理办法》从实操角度出发,统一了信用修复的范围、申请渠道、条件和流程,科学界定了修复全过程中的部门权责、分类修复规则以及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并推动国家和地方、部门与部门、市场机构与公共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使部门权责更清晰、流程更规范、条件更符合行业监管需要,能更好地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地重塑信用,符合社会各界对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普遍期待,有效提升了信用修复的规范化、共享化、高效化水平。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王伟分享了两部委《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制度建设,重点分析了其加速原因、修复机制、部门职责分工以及破产重整中的特殊应用。他指出,2025年成为信用修复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相关政策密集出台,这一加速背后的原因在于过去过于注重失信惩戒,导致企业在被列入黑名单或公示处罚信息后面临诸多不便。当前经济形势严峻,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当务之急,信用修复因此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发改委负责“信用中国”平台的总窗口功能,所有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通过该平台进行信用修复。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修复工作,但修复结果仍需统一推送至“信用中国”。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其他行政机关,修复结果最终都需在“信用中国”上统一呈现,从而避免多头管理和信息不一致的问题。这种双轨制设计既体现了分工明确,又确保了修复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在《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研讨评审环节,专家组推选林钧跃先生担任组长,标准撰写执笔人赵燕博士介绍了标准编制背景、工作进展及主要文本内容。成都市信息经济学会、爱信诺征信有限公司、上海君优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安华理达企业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华运(海南)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众创伟业信用评估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创企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瀚沺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企桓法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优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南通海子牛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财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信富泰(江苏)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金信项目管理设计有限公司、蒙古立德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国富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参编单位代表和与会专家,围绕标准条款展开热烈研讨,从实操性、规范性、适配性等维度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为标准的完善优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搭建了政策解读与经验交流的专业平台,更为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标准化、规范化流程提供了一份可操作的“说明书”,将为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和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下一步,起草组将尽快修订完善标准文本,力争在年底前发布实施。
我们相信,该标准的发布将为构建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生态、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